3月21日,記者從2019新《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解讀與黑臭水體治理觀摩會(3月21日-23日)上獲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8年12月26日發布批準《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T51345-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實施。本標準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戶網站(www.mohurd.gov.cn)公開,并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記者了解到,為更好服務于市政、園林、水利、交通等領域海綿城市的建設,江西省內較早從事海綿城市的建設單位此次安排了各項目經理6人參加了觀摩會學習。
記者了解到,在觀摩會上,《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主要起草人員、北京建筑大學海綿城市建設研究專家王文亮博士對標準進行了解讀講解。來自江西省的南昌正歐涂料有限公司、江西正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陸軍華表示,根據國發辦【2015】75號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海綿城市建設的基本理念為四個方面: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
為規范海綿城市建設效果的評價,住建部發布國家標準《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評價內容、評價方法等作了規定。
技術路線由傳統的“末端治理”轉為“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管控方法由傳統的“快排”轉為“滲、滯、蓄、凈、用、排”,通過控制雨水的徑流沖擊負荷和污染負荷等,實現海綿城市建設的綜合目標。
傳統做法過度依靠管網進行排水,切斷了雨水的徑流過程,使城市下墊面對雨水徑流的滯蓄、滲透和凈化的功能喪失,自然的海綿體功能消失。海綿城市建設改變了傳統的技術路線和方法,充分發揮自然下墊面海綿體功能,既能緩解生態、環境、資源的壓力,又能通過灰綠結合,降低工程造價和運維成本。
據了解,自2016年開始,南昌市所有的新建項目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今后,各類新區、園區、開發區率先執行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建成區將結合棚戶區(危房、老舊小區)改造整治、城市有機更新等項目建設,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公共建筑與小區住宅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采用綠色屋頂、雨水花園等低影響開發形式,因地制宜地規劃建設蓄存雨水的景觀水體和相應設施;新建公共建筑和小區住宅,應結合綠色建筑建設,推行綠色屋頂或屋頂花園,小區非機動車道和地面停車場,應采用透水材料建設,增加雨水自然滲透空間。 (江西記者站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