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10年1月14日批準發布了《鋁合金襯塑復合管材與管件》(CJ/T321-2010)城鎮建設行業標準,于2010年6月1日起實施。現將標準主要技術內容介紹如下:
1 外觀質量
1.1 管材
管材表面應光滑,不應有裂紋、腐蝕和外來夾雜物。
1.2 管件
管件表面不應有裂紋、氣泡、脫皮和明顯的雜質、嚴重的縮形以及色澤不均、分解變色等缺陷。管件不應透光。
2 規格尺寸
2.1 鋁合金襯塑復合管材外管外形尺寸及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4436的規定,內管的壁厚應符合GB/T 10798的規定。管材平均外徑、內管平均外徑、各管壁厚及允許偏差和不圓度見表1。
2.2 管材長度一般為4m,其它長度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管材長度不應有負偏差。
2.3 管材表面應采用表面防腐處理,宜采用GB 5237.2-2008規定的陽極氧化表面處理方式,陽極氧化膜平均厚度不應小于10μm。局部膜厚不應小于8 μm。其它表面處理方式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2.4 熱熔承插連接管件的基本類型及結構尺寸參見附錄A。管件的壁厚、承口應符合圖1、表2的規定。
2.5 帶金屬螺紋接頭的管件,其螺紋部分應符合GB/T 7307的規定。
3 物理力學和化學性能
3.1 鋁合金襯塑復合管材與管件的物理力學和化學性能應符合表3、4、5的規定。
4 衛生性能
用于生活飲用水的鋁合金襯塑復合管材與管件,其內層材料的衛生性能應符合GB/T17219的規定。
5 系統適用性
管材與管件連接后應進行靜液壓和熱循環二項試驗,并符合GB/T 18991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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