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向全省下發了關于《吉林省城鎮管道燃氣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通知。辦法提出,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實施城鎮管道燃氣特許經營的,適用本辦法(城市門站以外的天然氣管道輸送,不適用本辦法)。城鎮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期限,應當根據行業特點、經營規模、經營方式等因素確定,經營期限最長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從事城鎮管道燃氣建設和經營,但還沒有取得特許經營權的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依法獲得城鎮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權后方可繼續經營。本辦法實施前,已經簽訂的城鎮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要按本辦法規定進行修訂。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僅限于城鎮管道燃氣,超范圍授權的應予糾正。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