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經濟手段控制污染物總量,企業“減排”污染得力,多余指標可賣錢。近日從湖北省環保局獲悉,《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已初步擬定,待征求各地政府和相關部門意見后,即將在造紙等重點排污行業開展試點。
“排污權交易”旨在用經濟手段控制污染物總量。各個企業在獲得污染物排放指標后,若超標排放,則需要購進相應指標或“排污權”;而企業也可將節余出的排放指標進行市場轉讓,出售給其他企業,從而獲得市場收益。
記者在從省環保局了解到,湖北省即將開展的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試點,將進一步推動省內各地小造紙的專項治理。
按照省政府計劃,全省今年列入小造紙專項治理計劃的119家小造紙企業關閉后,年減少排放2.59萬噸化學需氧量,占減排總量的3~4%。這2.59萬噸的排污權將屬省環保局所有。以后新上的建設項目,可以向省環保局購買這些排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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