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政府對外公布了《鶴壁市節能減排實施方案》,推行節能建筑和優先發展城市公交是城市建設的發展方向。
據了解,自2007年9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銷售時,必須在買賣合同等文件中標示所采用的節能標準和采取的節能措施等內容。達不到能耗設計標準的建筑,不得辦理開工和竣工備案手續,不準銷售使用。組織實施低能耗、綠色建筑示范工程,擴大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廣使用高效節能辦公及家用電器和高效節電照明燈具,推動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發展熱電聯產、集中供熱,2008年年底前,全市各類燃煤鍋爐要通過改變燃料結構實現達標排放,具備熱電聯供及集中供熱條件的縣(區)要全部淘汰10噸/時以下直接燃煤鍋爐。
城市交通方面,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交通運輸信息化水平,調整優化運力結構。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舊汽車,嚴厲打擊報廢舊機動車違法交易。引導消費者購買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汽車,加強汽車尾氣排放監督和治理。加大車用乙醇汽油推廣力度,鼓勵開發利用石油代用技術。
2007年年底前,淇濱、山城和兩縣污水處理廠實現管網配套并保持正常運行。2008年,淇濱區、山城區污水處理率不低于80%,浚縣、淇縣污水處理率不低于50%;2010年,淇濱區、山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浚縣、淇縣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2010年年底,淇濱區、山城區污水再生利用率要達到20%以上;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以上,縣城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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